据统计,2024年10月份国家及地方充换电政策共31条,其中国家政策5条,地方政策26条。
10月份值得关注的是,10月28日,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其中提到,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在办公区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序规划类型和数量,鼓励集中办公区等公共区域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完善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严格落实供电、集中充电场所安全要求。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提高充电基础设施使用效率。
此外,还提出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关及其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等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配备更新各类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应当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
显而易见,国家机关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车迎来优质增量机会。相应地,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也将会更为完善。
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还明确提出:鼓励在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休息区、铁路车站、汽车客运站、机场和港口推进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加气站、加氢站建设,完善城乡充电网络体系。对实行两部制电价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在规定期限内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可见,国家正在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
地方政策共26条!涉及省市有:重庆、上海、甘肃兰州、四川成都、广东深圳、内蒙古包头、辽宁沈阳等地,这些省市政府、发改委纷纷积极出台政策,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重庆:支持中心城区以外农村地区(乡、镇)新建并投运面向全社会开放,且平均单枪功率不低于60千瓦的公共直流充电桩;对达到建设目标及充电站乡镇全覆盖的区县,给予6000元/枪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内蒙古: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和农村牧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十四五”期间,落实客运场站、服务区新建新能源设施每桩2万元补助标准,优先在交通枢纽配置公共充电设施,进一步明确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建设标准、建设目标、建设运营主体。到2028年,农村牧区充电设施建成34700枪以上。
上海:到2025年,公交车全部实现电动化、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电动化。到2026年,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
广东佛山:安装充电设施不得影响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使用安全,不得将充电设施安装在机械式停车设备金属结构上。充电设施不得由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供电电源供电,且不得利用机械式停车设备金属结构作为接地保护。
辽宁沈阳: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加快实施辽宁全域绿色高速智慧能源项目,率先完成沈阳域内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路堑边坡分布式光伏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充换电设施网络布局,推进停车场与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加快大功率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
四川成都:落实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政策,加快充(换)电设施布局建设,打造中心城区“15分钟充电圈”,加快实现充电桩“镇镇通”。有序推动老旧车淘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
甘肃兰州:按照“车桩相随、适度超前”的原则,逐步建成布局合理小区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满足小区住户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保障居民绿色安全出行,提升充电服务质量。
可见,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发布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充换电行业整体发展。